雷射的英文為 Laser,這個字是由 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 的第一個字母縮寫而成,意思是指,經由激發放射來達到光的放大作用。雷射所激發出來的光,其光子大小與運動方向皆相同,因此每個波束的頻率都相等,再加上它們一束束緊密地排列著,彼此間分毫不差地互相平行,使整個光束發射至極遠處也不會散開來。在一九六二年的實驗中發現,從地球發射的雷射光在經過近四十萬公里的太空之旅後,只在月球表面上投射出一片約三公里直徑大小的圓而已!此特性使得雷射在焊接、切割、雕刻、穿洞等加工與醫學(眼科、牙科、腫瘤)之應用更為廣泛。
測速雷射種類於固態雷射中的半導體雷射。雷射測速設備採用紅外線半導體雷射二極管。雷射二極管有幾個特點使它極適合用來量測速度:
1.雷射二極管自微小範圍中發射出極窄的光束,此一狹窄光束才能精確地瞄準目標。
2.雷射二極管以小於十億分之一秒的瞬間切換開關,大大提高精確度。
3.雷射二極管發射率很窄,其偵測器極易接收到精確的波長;因此在日間有強烈陽光時,仍能正常操作。
4.雷射二極管只發射電磁光譜中的紅外線部分;而紅外線係眼睛看不見的,不會影響駕駛人的注意力。
雷射測速槍以量測紅外線光波傳送時間來決定速度。由於光速是固定,雷射脈衝傳送到目標再折返的時間會與距離成正比。以固定間隔發射兩個脈衝,即可測得兩個距離;將此二距離之差除以發射時間間隔即可得到目標的速度。理論上,發射兩次脈衝即可量測速度;實務上,為避免錯誤,一般雷射測速器(槍)在瞬間發射高達七組的脈衝波,自以最小平方法求其平均值,去計算目標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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